90后少年无钱上网 超市盗窃价值万元香烟
90后少年在网吧结识,由于经济窘迫结果去盗窃网吧旁边的超市,结果盗窃过后不到两小时就被双双抓获。近日,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,王某和任某都被判处有期徒刑。

    王某和任某都是90后少年,两人初中毕业后无所事事,也没有工作,整天混迹网吧打游戏度日。在同一家网吧上网时间久了,两人就成为了朋友。由于两人都没有经济收入,经常连上网的钱都付不出,更别提想出去吃饭喝酒了。一天,两人又没钱上网了,只好在网吧门口溜达,绞尽脑汁地想在什么地方能弄来点钱。网吧隔壁是个菜场,菜场二楼有有个超市,王某和任某经常在这里买点香烟方便面什么的。正在两人长吁短叹的时候,王某一抬头,就看见那个超市有个窗户坏掉了。王某灵机一动,就提议两人趁晚上从这个坏掉的窗户爬进超市,偷点东西出来变卖。于是,两人就准备了胶带、口罩、手套等,还准备了一把水果刀以备不时之需。两天后的凌晨,两人就从超市楼上的平台吊进那扇坏掉的窗户,进入超市。由于香烟比较值钱,两人就从超市货架上拿了两个大号拉杆箱,把超市里能拿到的香烟全部塞了进去,又顺手拿了衣服、皮鞋、打火机等。搜刮了两大包东西后,两人又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撬开收银台的抽屉,把里面的现金统统装进口袋,然后开着事先租来的车仓皇逃窜。超市老板通过监控很快发现了被盗,马上报警。两个小时后,神色慌张的王某和任某在一个加油站附近被抓获。

    经审讯,两人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。后来经过清点,他们一共偷得了苏烟72包,中华42包,黄鹤楼22包,云烟30包,红杉树11包,南京香烟10包,玉溪香烟20包,价值人民币7200余元,加上他们偷盗的现金和其他物品,赃款赃物价值10008元。

    北塘法院经审理,认为王某和任某犯盗窃罪,数额巨大,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,罚金4000元,任某有期徒刑三年,罚金3000元。

[ 返回 ]